“感谢检察官,一个星期就为我申请到了司法救助金,缓解了我家的困难,让我们对我今后的生活更有信心。”近日,陈某某将一面锦旗送到孝昌县检察院,感激地说。 2023年12月7日,陈某某与前夫余某某因感情问题发生争执,余某某拿出菜刀将陈某某手部、后脑等多处砍伤,后二人离婚,其14岁的女儿随陈某某生活,8岁的儿子由余某某抚养。 受伤后,陈某某向孝昌县妇联寻求帮助。县妇联向县检察院移送了司法救助线索。 收到线索后,孝昌县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积极应用司法救助法律监督模型,通过信息比对,发现陈某某家庭原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现在是农村低保户。经多方走访发现,案发前,陈某某在孝昌城区一餐馆边打零工边照顾女儿。受伤后,陈某某多地辗转治疗,已花去7万多元,后期康复还需要大量费用。 办案检察官认为,陈某某因严重暴力犯罪受到侵害,且本身家庭非常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属于最高检、全国妇联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明确的重点救助对象,遂决定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县检察院第一时间向孝昌县委政法委报告,争取指导与支持。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为此次救助工作开辟“绿色通道”,第二天就从政法委救助资金中发放2万元司法救助金。 在落实司法救助工作的同时,孝昌县检察院还做实弱势群体综合帮扶“后半篇文章”,与当地妇联、民政、教育、医保等部门联系沟通,协作开展多元救助。相关部门迅速帮陈某某落实医保报销、减免子女学杂费等,联合对陈某某及两个孩子开展心理疏导抚慰,并将其家庭纳入妇联长期关爱对象,持续提供日常关爱帮扶、心理咨询和家庭教育指导。 “我一定养好身体、照顾好子女,努力克服困难,积极面对生活。”面对来自各方的关爱和支持,陈某某坚定地说。 作者:孝感日报 郑玉欢 通讯员 刘清 编辑:李梦婷 责编:罗 薇 终审:李健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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