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百妙 于 2020-6-16 15:22 编辑
站前一路整晚吵闹的烧烤夜市谁来管?请问谁能还我们一个正常的生活环境?
站前一路整条街现在遍布露天烧烤摊点,油渍斑斑的路面,肆意排放的浓烟,高声喧闹的噪声……每天晚上烧烤店都将餐桌、板凳摆上街头及绿化带边的人行道,有的烧烤店根本没有排烟管道,就是在街面上炒菜及烤串,让浓烟随意排放,浓烈呛人的油烟味,让楼上的住户连窗户都不能开。 晚上十点之后烧烤生意热闹非凡,每天喝酒,划拳,大声的肆意吵闹至凌晨2-3点钟,有的甚至于到早上5点多钟,为此周边的普通住户没少为这类噪音扰民的事同烧烤夜市经营主、食客吵架。城管执法人员晚上9点来巡查一次,执法人员一走,餐桌、板凳又照旧摆上街头。
站前一路的主干道上有孝昌县第一高级中学,第一初级中学、卓宇中学、孟宗中学、实验小学也都距离站前一路区区几百米而已,整条街居民大多数都是学生住户。作为在这条街居住的普通居民,我们家中有的有70多岁的老人,有的有出生不久的婴幼儿,特别是还有即将参加中高考的学生们,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们根本无法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现在这些烧烤夜市长期存在这些学校附近,正值中高考的关键时期,这样肆意妄为的排放浓烟以及吵闹到凌晨的烧烤夜市,哪些执能部门能来管一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请问环保局:这些烧烤摊位的油烟是否达标排放,是否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污染?
2.对于在重点高中孝昌县一中附近学区房的地埋位置上,这样整晚的吵闹扰民特殊行业的经营户,请问城管局到底应该如何管理到位?
3.这样的特殊的小餐饮行业,是否达到了经营条件?在经营地址上是不是应该有所规定及引导,不得在学校附近及学区范围内经营?可否引导去不扰民的空旷地方经营? |